江西萍乡:代课老师担心影响工作 以酒抵债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12-03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浏览次数:270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17年3月,何某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5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日期。放款后何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公司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偿付方案。因何某未按约定履行,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何某表示自身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遂向何某释明了拒不履行偿付义务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利后果。因何某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执行人员对何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同时,执行人员了解到何某在某学校担任代课老师,执行人员遂向其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不久,何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想通过以酒抵债的方式履行义务,在征询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以酒抵债事宜进行协商,确定了酒的品种、数量、价格。一个月后,何某再次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告知已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核实后,该案最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