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2  来源:晋城市  浏览次数:1484

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征选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晋市发改信用函〔2019〕85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由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入选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获得个人或企业征信业务资格。

(二)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首批26家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守信激励创新产品与服务”联盟首批34家成员单位、第一批13家“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62家“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之中。

(三)熟悉国家、山西省、晋城市信用工作部署,具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整规范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标准体系。

(五)建立独立且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网站。

(六)有专职工作人员,且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相适应。

(七)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和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八)有严格、科学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申报及评选材料

(一)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加盖机构印章。

(三)企业或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截图。

(四)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贪污贿赂行为记录截图。

(五)信用服务规程、技术标准、从业守则、信息保密制度和信用产品样本等材料。

(六)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业务系统基本情况说明。

(七)评估报告和质量评审的工作流程。

(八)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九)近三年信用服务业绩、活动等相关证明文件。

(十)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十一)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申报机构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所有报送资料原件一式两份邮寄或提交至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06室),并将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yglzx_jincheng@163.com。通讯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联系电话:0356-6999061。

(二)组织评审。由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三)网上公示。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拟选定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 签订协议。订合作框架协议或针对具体推进事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五、拟开展的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一)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级评价工作。

(二)开展数据库信息共享交换工作。

(三)探索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记录等工作制度编制和实施。

(四)探索开展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设、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跟踪监测等协同监管工作。

(五)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六)城市信用监测相关工作。

附件:

1.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表

2.公司数据能力资料

3.近三年信用服务业务业绩清单

4.信用服务成员基本情况(附个人信用报告)

5.信用承诺书

 

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