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慑于失信惩戒备感压力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20-12-01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浏览次数:266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一担保人慑于失信惩戒备感“压力山大”,在其家人得知此事后,共同筹钱帮助其履行了法律义务,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邹某、赖某系夫妻关系,马某通过张某介绍认识邹某。邹某、赖某于2017年6月6日向马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交由马某收执,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每月750元,张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张某代邹某偿还马某10000元后,马某多次向邹某、赖某、张某催讨借款未果,遂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邹某、赖某偿还马某借款20000元、利息1200元及自2017年12月6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的利息,张某对邹某、赖某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邹某、赖某、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宁化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邹某、赖某、张某的银行存款17979.24元,并清退至马某账户,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调查得知,借款人邹某、赖某长期在外地躲避执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行法官遂多次联系担保人张某,并向其解释了连带责任担保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也表示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所以整日因此事愁眉不展,压力非常大。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向马某支付6000元,马某同意放弃判决书确定的其他权利。当天下午,张某家人合力凑钱,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据此,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