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1-13  来源:黄山市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453

      根据安徽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黄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估、进行环境专业市场信用管理、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等方式不断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分级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估工作,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工、涉重、铸造等重点行业及上一年度受到5万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列为评估对象,分省市两级进行信用评估。省级36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估已完成,其中环保诚信企业8家、良好25家、警示3家,市级评估企业正进行最后的汇总工作。

  强化结果运用。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评估结果,联合市信用办赴参评企业现场走访和座谈,对警示、失信企业分析问题原因,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同时全面运用评价结果,向信用办通报结果,实施联合奖惩,对环保警示企业,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

  规范环保市场。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环境服务机构的分类管理。对2019年以来审批的环评书(表)按10%比例进行专家复核,对存在问题的4家机构进行诚信约谈、实施失信记分;对所有在该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摸底调查和征信工作,由市环境监测站牵头开展了检测机构抽查。

  开展信用修复。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工作,联合市信用办组织专题培训3次,派员上门服务企业13次,累计组织全市84家企业及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环境信用修复培训。指导完成11家企业的环境信用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