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人性化执行让失信人主动“拾信”

发布时间:2021-02-24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浏览次数:406

      “我们现在就在你家楼下,如果我们上去拘传你,邻居看见了对你影响很不好,还是你自己主动下来吧。”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站在沙县某小区9号楼前,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进行电话沟通,五分钟后,被执行人陈某匆匆下楼跟随法官来到法院。

  据悉,2019年12月,陈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2.5万元,随后陈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按期履行,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其诉至沙县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陈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穷尽财产查控措施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将陈某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执行判决将会面临列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经过耐心释法和真诚劝解,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执行法官的人性化执法连声道谢,当即联系家人进行筹款后,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