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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晚9时许,市民孙先生路过经园路艺彩蓝湾小区唐久便利店附近时,捡到680元现金。当场等了一会儿不见失主找来,孙先生来到杨家峪派出所,将现金交给值班民警保管,方便失主找回。
10月29日上午,一名女子急匆匆来到杨家峪派出所,说自己要领回丢失的钱。经询问,女子姓耿,10月27日,她准备到便利店缴电费时,发现680元现金不慎遗失。耿女士向便利店店员询问,这才得知有一名好心人捡到后交给了杨家峪派出所民警。
确定耿女士是失主并核对金额后,民警将680元现金交还给她,同时提醒她要保管好财物,以防再次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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