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晋城市  浏览次数:642

晋市信用办函〔2020〕51号     

 

关于征选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精神和工作需要,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二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由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工作需要,经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山西省、晋城市信用工作部署,具有丰富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专职工作力量,且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相适应;

(三)有完整规范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标准体系,建立独立且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网站;

(四)机构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五)有严格、科学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申报及评选材料

(一)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1);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印章;

(三)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证明;

(四)信用服务规程、技术标准、从业守则、信息保密制度和信用产品样本等材料;

(五)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业务系统基本情况说明;

(六)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近三年信用服务业绩清单(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信用承诺书(附件3);

(九)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请申报机构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所有报送资料原件一式两份邮寄或提交至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06室),并将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yglzx_jincheng@163.com。通讯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联系电话:0356—6999061。

(二)组织评审

由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进行综合评审,筛选提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三)网上公示

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拟选定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四)签订协议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针对具体推进事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五、拟开展的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一)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度体系完善;

(二)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级评价工作;

(三)开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领域相关评估工作;

(四)开展数据库信息共享交换工作;

(五)探索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记录等工作制度编制和实施;

(六)探索开展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和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设、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跟踪监测等协同监管工作;

(七)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八)协助推进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服务;

(九)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相关工作。

 

附件:

1.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表

2.近三年信用服务业绩清单

3.信用承诺书

 

 

 

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章)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1.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