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time }}
关于举办“争做晋城诚信代言人”微视频大赛活动的公告
关于举办“争做晋城诚信代言人”微视频大赛活动的公告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范畴,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的良好氛围,树立“诚信晋城”品牌,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争做晋城诚信代言人”微视频大赛活动,此次活动由晋城市发改委、晋城市文明办、晋城市教育局及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共同组织开展。现将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弘扬诚信文化,掀起诚信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的学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争做晋城诚信代言人
三、活动报名要求
(一)活动分组
本次大赛分为社会组、行政事业单位组两个组别进行。
(二)报名要求
社会组:全体市民均可参加,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参赛。作品主题可参考诚信相关经历故事、诚信常识、诚信相关历史典故、城市中涌现的诚信典范以及结合自己的身份谈谈对诚信的理解。
行政事业单位组: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推荐。作品体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等内容。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突出诚信为主题,注重诚信建设正面引导宣传。广告类、营销类作品,经评审组认定后,不予参加评选。
2、作品需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没有被用于参与其他类似比赛或活动,且未被商用。
3、作品拍摄制作须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便于社会传播。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内容,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4、作品时长1-3分钟以内,MP4格式,横屏录制,色彩自然,无明显背景噪音,可配背景音乐,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声音与画面要同步。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预热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为确保活动效果,“晋城发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将推送活动链接进行宣传预热,各单位组织转发、逐级传达,倡导相关人员参与活动。
(二)活动报名(5月21日-6月3日)
参赛选手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参赛作品一并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组别+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邮箱地址:xyjc2024@163.com)即完成报名。参赛选手可在“信用中国(山西晋城)”官网、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晋城发改”微信公众号查看活动详情及下载《“争做晋城诚信代言人”微视频大赛报名表》。赛事具体安排可参见网站、公众号赛事公告。
(三)作品初审(6月4日-6月6日)
大赛评审组根据参赛者提交的作品,结合作品要求进行初选,在各组别中选择符合要求的优秀作品进入到现场决赛环节。
初选评审标准:
1、作品质量:画质、音质清晰;
2、作品时长:1-3分钟,不足1分钟或超出3分钟均取消资格;
3、作品内容:贴近主题,观点积极向上、无不良引导;
4、参赛者感情丰富,配乐恰当,表述清晰,仪表得体。
(四)初选结果公示(6月7日-6月9日)
对初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现场决赛(6月14日)
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各组别分别设置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 奖杯+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 奖杯+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 奖杯+奖金5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宣导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紧扣主题、重点推荐优秀作品。
(二)多方联动,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民讲诚信的良好氛围;教育部门要组织安排各高校学生群体积极参与活动,树立当代大学生守信践诺的典范,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办组织全市文明单位进行活动海报转发,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积极性。
七、联系方式
晋城市发改委 0356-6999061
- 发布时间:2024/12/06
- 发布时间:2024/12/05
- 发布时间:2024/12/03
- 发布时间:2024/11/29
- 发布时间:2024/11/28
- 发布时间:2024/11/27
文章搜索
- 头条新闻 教育部:严查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行为
- 头条新闻 文化和旅游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 头条新闻 四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助推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
- 头条新闻 财政部公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 头条新闻 多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 头条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有关被惩戒对象采取信用惩戒措施